《建隆新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之二》
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建隆新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建隆新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成立条件,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成立。
因基金运作的需要,现对该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本基金管理人确认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已签署《建隆新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且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签字或盖章均真实、有效。
本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否则,由此给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