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隆新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的说明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了【建隆新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单人本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委托【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的行政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行政服务机构”)。经基金管理人内部讨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本说明函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0.75%】并更为【0】,计算方式与支付方式均不发生变更。
对于本说明函生效日期前已计提未支付的管理费,费率保持不变,仍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说明函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若实际送达日期晚于该生效日,以实际送达日期作为最终调整日期。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由此引起的风险与贵司无关。
后续我司有权单方恢复计提管理费至不高于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何时恢复收取管理费将另行通知。
请贵公司及时协助处理,谢谢!
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