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公告
新闻资讯
各位尊敬的投资人:
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作为“建隆安升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根据
《建隆安升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七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约定,我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合同拟变更事项以补充协议形式已达成一致,拟对基金合同做如下变更:
一、本基金管理费调整为1.5%;
二、投资范围把沪深交易所改为国内所有交易所;
特此公告
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建隆安升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公告
下一条:关于建隆多策略500指数增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调整公告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