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隆安升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通知函(2021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贵司托管的建隆安升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建隆安升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九章第2节条款:“以下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申购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费率及比例”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建隆安升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1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原条款: | 现条款: |
(二)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 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0.3%。计算方法如下: H=E×0.3%÷N H: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下个自然季度起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直至支付完毕,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但应对托管资金账户的现金头寸进行管理,并自行解决由于费用自动支付可能产生的其他头寸问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二)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 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0.1%。计算方法如下: H=E×0.1%÷N H: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下个自然季度起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直至支付完毕,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但应对托管资金账户的现金头寸进行管理,并自行解决由于费用自动支付可能产生的其他头寸问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本次合同变更的生效日期为: 2021年1月6日。
我公司承诺合同变更生效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向投资者披露。特此通知。
我公司承诺本次合同变更生效后,后续新投资人将签署(202101版)基金合同,(202101版)基金合同将会在基金合同中就本次变更条款直接调整。因新投资人签署合同版本与实际不符而导致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